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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今年前购车从未缴纳车船税者 前次缴税年度为200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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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网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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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6
  市地税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最近向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各有关保险公司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一通知中规定:对于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未缴纳车船税的,前次缴税年度设定为2006。 "DO|B=EejP  
"DO|B=EejP  
  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纳税人在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或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DO|B=EejP  
"DO|B=EejP  
  保单中“滞纳金”为各年度欠税应加收滞纳金之和。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欠税金额×滞纳天数×0.5‰。滞纳天数的起止期为:自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到纳税人购买“交强险”当日止。纳税人连续两年以上欠缴车船税的,应分别计算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 "DO|B=EejP  
"DO|B=EejP  
  从2008年7月1日起,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将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前次保险单,查验纳税人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对于以前年度有欠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将代收代缴以前年度应纳税款。 "DO|B=EejP  
"DO|B=EejP  
"DO|B=EejP  
[来源:新闻晨报]
离线梦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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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10-26
政府说的太糊涂了,看不懂!
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原本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命中有,终须有;命中无,莫强求 !
BG4GGA
离线yo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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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10-26
不用看懂,让交多少就交多少。
在生活面前,我们还都是孩子。
离线jinshan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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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10-31
我06年最后二个月未交,这次去交强险时没要求补06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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