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出墙有理”
bIGcszWr bIGcszWr 我们可爱的、睿智而含蓄的先辈文人,在很早以前留下了两句美丽的、对于两性心理有极为科学判断的名句———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多少年来,人们很少能记住这首诗产生的年代和作者,而由此留下的“红杏出墙”(简称“出墙”)却成了闲议或研究两性关系的突出课题,但是,不管你以何种眼光来看待,它丝毫不在乎人们对它的贬视或压抑和扼制,仍然我行我素,显示着它的美丽的活力。
bIGcszWr bIGcszWr 当前,理论界学者“不仅是在美国,英国也有不少科学家在进行进化心理学研究,连传媒也为进化心理学疯狂。…………
bIGcszWr bIGcszWr 进化心理学(Evolutionary Psychology简称EP)是对达尔文进化论的发展,是进化论生物学和认知心理学的结合体。这一学说得名还不到20年,但它在全世界则存在已久。进化心理学运用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理论,解释人类的心理要求和生理需要。进化心理学家们指出,人类心灵的容纳能力是可以‘调节’的。千百万年以来,人的心灵在不断地经受锤炼和调整,以适应周围环境的挑战。”(见《回归石器时代的性爱》健康热线
Http://www.jkonline.cn ; 2006年01月19日 性网 )
bIGcszWr 其实,这些近代的“进化论生物学和认知心理学的结合体”的研究,我们可爱的先辈文人早用十四个字作了精辟的结论。但是,这里所谓的“出墙”仅仅是“红杏”而不是什么松呀竹的,显而易见这是夫权主义的规则————男人可以拥有三妻四妾,女人只能拥有三从四德。
bIGcszWr bIGcszWr 只要对上述的古今中外文人学者的共识予以结合,只要不带有个人偏见,只要剥掉一切假道学的伪装,只要我们承认两性有平等的生存权,我们是否可以十分容易地得出以下结论:
bIGcszWr bIGcszWr 因为“春色满园”而且“关不住”,所以才会“红杏出墙”!
bIGcszWr bIGcszWr 由此可见,“红杏出墙”是有其必然的前因,所以我以为“出墙有理”。
bIGcszWr bIGcszWr 我有妻女,我不赞成“出墙”,但我不可能阻挡春神的降临;我对美的事物很是响往的,我希望自家呈现“满园春色”,为了这种矛盾不成为矛盾,我必须为自家营造一种留得住“红杏”的空间。我这么做了,我成功地独享自家的满园春色。
bIGcszWr bIGcszWr 封建的帝王拥有“后宫佳丽三千人”,用高墙深院加去性的奴仆来阻止红杏出墙,残害了多少红杏们,但仍有红叶题诗者顺着御河把她的关不住的春色送到了墙外。因此,我奉劝拥有红杏且希望独享春色满园者,好好琢磨本人的看法!
bIGcszWr bIGcszWr 在倡导个性、人性化、以人为本的当今社会,我们是否应该反省一番“红杏出墙”的人文含义?是否应该客观地、科学地探讨一番事物其所以能存在的理由?辨症才可以论治,否则只能人云亦云、怨天尤人,何益?
bIGcszWr bIGcszWr bIGcszWr 下篇 “网恋”无罪
bIGcszWr bIGcszWr 阅读早年的文学作品,少不了青鸟捎信、鸿雁传书、丫环牵线、绣帕题诗之类的描写,把那时异性情感交流表现得淋漓尽致,不少己位居大雅美文,后人奉之为经典。自宽带兴起,网络进入人们的生活后,极大地方便了这种交流,于是,随之而诞生了“网恋”这么个新名辞。纵观历史不难发现,任何新生事物的发生,无不伴随着与原有的事物或观念发生激烈的碰撞和冲突,这个可怜可爱可恨可怕的“网恋”,当然难逃此劫!论坛的无尽争论即可为证。
bIGcszWr bIGcszWr 我所说的“网恋无罪”,从法律角度来看是肯是不错的,因为按现时的“无罪推定”法理来讲,难以事实作为举证以说明它触犯了现行法律;但又不能排除别有用心的人作为一种实行犯罪的手段而加以利用,正如同水果刀可以作为凶器是同一道理,因而我敢于说“网恋无罪”。
bIGcszWr bIGcszWr 这个虚拟世界中的“网恋”在现实生活中为何会引发如此巨大的争议?我想,在排除为实施犯罪以“网恋”为工具这个内容外(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我们不妨作如下分析:
bIGcszWr bIGcszWr 我认为先得琢磨一下,当前国内上网者以千万计,如此庞大的人群蜂拥而上的目的是什么?我主观地认为上网的目的无非是:求知、求财、表现自己、求爱,如此而已。而所谓的“网恋”,肯定是归属求爱了。求爱,肯定无罪可加。所以,备受争议的内容即可简化到只剩下“网恋网恋,什么人跟什么人恋,想要得到什么,会不会妨碍他人”。其中,“什么人跟什么人恋,想要得到什么”是进入者个人的事情,外人完全不要去过问;仅剩下“会不会妨碍他人”倒是可以充分探讨了。
bIGcszWr bIGcszWr “网恋”如果不妨碍他人,好坏都是个人的事儿,既不犯法也无需干预,肯定无罪也无需讨论。而由“网恋”影响到他人的问题,一是失恋从而心理失控影响到他人,一是有可能因“出墙”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而影响到他人。所以,唯有“有可能因出墙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而影响到他人”的“网恋”,成了唯一可议的主题。
bIGcszWr bIGcszWr 如果以剥茧抽丝的方式搞清楚了我们讨论的主题,那么我们是否可以问一问:在电脑问世之前,这种“因出墙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而影响到他人”的事儿还少吗?古今中外,屡见不鲜也。因此而归咎于“网恋”,实在不对。
bIGcszWr bIGcszWr 另外,能上网并且还能进入“网恋”的人们,起码也是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大概都已婚了吧?其所以会堕入“网恋”,大概都会是不满意自己的婚姻生活吧?不管是寻求一种精神寄托或者是为了重新选择好姻缘,有何不可?寻求精神寄托而维持现有的婚姻虽带有婚外恋的色彩,但比自个儿抑郁苦闷要人性化一点吧?为重新选择好姻缘而遇上了、恋上了,能去责难吗?
bIGcszWr bIGcszWr 我无意列举若干事例来佐证我的看法,我也不欣赏“出墙”,也不赞成指责“网恋”。只要不违反现行法律,别人的事儿不必去指手划脚。天下本无事,何必自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