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中继台的恶意干扰长期困扰着上海的“HAM”们。起初,恶意干扰者制造的是长时间、强信号干扰,后由部分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自发组织搜寻、查找,再经无线电监测部门跟踪、查处后,恶意干扰有所收敛并开始变换手法。原来的长时间干扰改变为短时间和间隙性干扰,原来的强信号干扰改变为小信号、微功率干扰,这样确实为我们查找工作带来了难度。看来,这些恶意干扰制造者在技术上也是“内行”,但可惜的是,这些人给无缘无辜的无线电爱好者们制造了麻烦,他们也到别的频道去制造恶意干扰,寻找他们建立在别人身上的“乐趣”,或是恶意报复社会。这给我们当今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社会造成了危害!它是我们上海空中无线电通信中的一棵“毒瘤”,必须铲除! UU~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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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无非这些人从小就是不听父母话,不听老师话的孩子,在学习上不去下功夫,在做人道德上更是我行我素,我自己的需要就是高于一切,别人的利益根本不会去考虑。踏上社会后因为就凭这么点肤浅的文化知识,这么个做人“德性”,自然找不到好工作。于是又产生了对社会不满、报复社会和滥杀无辜的心态,这是长期制造恶意干扰者的情况。否则,我们的爱好者们往往不能理解,他这么就有那么多的空余时间来干扰?当然,还有一种是有针对性的干扰,专找“对头”干扰。还有些不排除是“开开玩笑”,搞搞恶作剧,别人通话断断续续、话不成句,感觉挺好“玩”的……等等。 UU~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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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的这些恶意干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等有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8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最近,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8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看来惩处恶意干扰者是有法可依。 UU~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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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上海的干扰为什么就能够长期存在而不能消除呢?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 UU~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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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恶意干扰者懂得无线电技术(好像电脑黑客),他会不断变换功率、频率、时间甚至是地点(流动干扰)实施干扰,所以像无管局这样执法部门很难在短时间内搜集、掌握到证据,为实施执法增加了难度。 UU~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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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会会员配合还不够。我们的会员都是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且人多地域分布广。当市无管局工作人员下班的时候,正是干扰台猖獗之时,但这也是爱好者们通话最闹猛的时刻。但是,当我们的爱好者通话受到干扰时,不是先去用434625频率去监听干扰源场强,而是采用回避方式,换个频率只要自己能通就行了,干扰再大与己无关。久而久之,干扰台胆子越来越大,干扰兴趣也越来越浓。 UU~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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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数人助长了干扰者嚣张气焰。有人在频率上公开说:“干扰与我无关,我是不会去找干扰的”,“市协会、市无管局不去查干扰干什么的?我没有闲功夫……”。更有甚者,看到别人去找干扰源时,他还会感到不舒服,用冷言冷语讽刺别人,使别人很难再把寻找干扰源工作进行下去。看来,市无管局要我们协会发展会员时把把关是对的,会员发展多了应了一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UU~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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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了上述原因以外,还有些其它原因,会员们也不难发现。看来,消除恶意干扰除了要消除协会内部消极因素和清除不合格会员外,我们要依靠有热心和热情的会员,还要准备打一场持久战!要依法打一场斗智斗勇的持久战,把干扰台彻底消除掉,还上海一片洁净的上空! UU~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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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海市无线电运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