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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做事还是不要超过“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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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春风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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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0-08-16
与人方便 乐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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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0-08-17
引用第19楼流流火于2010-08-16 20:20发表的  :
呵呵,真吃力,还是没有看懂我发帖的本意。 1=z\,~ b  
1=z\,~ b  
唉!是吃力了。一个现象两个视角而已。
离线阳光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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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0-08-17
大家要集体去声讨物业帮助业主维权!不能因为自己被堵就怪堵路的人,不是被欺负了谁没事去堵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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