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记得上次去上海4升3时俺提过这个问题。尽管难免伤朋友感情,但是话说在前面总没错的。
Sz^5b! Sz^5b! 楼主讲的还只是一方面。就算不出事,接下来还有营运不营运这个说不清的问题,除非一分不收友情搭车,否则说你黑车没商量。。。。。
Sz^5b! Sz^5b! 其实,归根结底是搭车人的素质问题,反目成仇,反咬一口的事情基本都是搭车者所为。所以在搭车事实成立以前签订免责文书,对双方应该都是有益的。
Sz^5b! Sz^5b! 所以,俺的态度就是:欢迎搭车,请先签字。签字者分文不收。不愿签字者免开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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