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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浙江去的TX注意了,6月1日起浙江实施浙版新交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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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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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3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6-06-05
缘分……………………………………………
坐骑:浙F5X218  菲亚特-西耶娜
QQ:49039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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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6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06-05
这么多,学习了!多谢楼主。
呼号:BG4DQE
QQ:235043247

有缘千里来相会,友谊天长日久!
离线北极仙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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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3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06-05
我晕,看不过来啊,这么长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6-06
背不下来.
离线yo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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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2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06-06
第十六条 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  CT[CM+  
 CT[CM+  
  禁止在机动车号牌上安装、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  CT[CM+  
 CT[CM+  
  第十七条 机动车号牌号码实行随机选号的方式。  CT[CM+  
 CT[CM+  
  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可以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公开竞价的号牌号码不得超过小型客车号牌号码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公开竞价的号牌号码应当公示,公开竞价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CT[CM+  
 CT[CM+  
 CT[CM+  
 CT[CM+  
第五十九条 本省依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CT[CM+  
 CT[CM+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相应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CT[CM+  
 CT[CM+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属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已经采取了必要处置措施应当相应减轻责任的,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CT[CM+  
 CT[CM+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至二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CT[CM+  
 CT[CM+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赔偿责任;  CT[CM+  
 CT[CM+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CT[CM+  
 CT[CM+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七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  CT[CM+  
 CT[CM+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机动车一方无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生活面前,我们还都是孩子。
离线yo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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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2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06-06
电子狗什么的不能装,牌照也要开始拍卖,机动车无责事故最多赔五万... ...
在生活面前,我们还都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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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06-06
收到
离线网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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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0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6-06-06
学习了!  CT[CM+  
发现有一条:  CT[CM+  
  第八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不得悬挂其他号牌或者标志牌,但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离线BG4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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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6-06-06
引用第7楼网路人2006-06-06 09:35发表的“”:  CT[CM+  
学习了!  CT[CM+  
发现有一条:  CT[CM+  
  第八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不得悬挂其他号牌或者标志牌,但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CT[CM+  
可是挂HAM呼号牌没有哪条法律法规明文允许噢
离线BG4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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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6-06-06
开始到浙江低价收购电子狗
离线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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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6-06-06
收购电子狗咯 _eO]awsA  
老師說τ親嘴パo.能防止蛀牙我Dê.﹎目標是`Mêi侑^ō^蛀牙╰┯の 
离线丁君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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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6-06-06
跑浙江小心了啊。
丁君彦BG4CHB
“爱国、进步、团结、奉献”
爱国必从敬乡始,君子不志其之本;
南社是她的灵魂、天文学家高平子、诺贝尔物理学奖高锟是她的骄傲;
用相片记录瞬间,用文字传递思想,用视频再现历史。
Email:3929207@qq.com
个人微博:http://weibo.com/dingjunyan
离线BG4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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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6-06-06
没法理解第十六条,只能说明浙江JC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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