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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本市试行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赔偿处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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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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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7
??物损在3万以下的机动车互碰交通事故必须自撤现场,其中双方车辆物损均在2000元以下的,在撤离现场后,无需报警,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处理各项事宜。从下月1日起,本市将实行由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和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制定的《上海市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OjJKloy'  
OjJKloy'  
??据统计,本市发生的纯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约占全部交通事故的80%左右,其中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就要占到92.96%,给已经负重不堪的城市道路交通增添了巨大的压力。近几年,本市机动车驾驶人员对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的自撤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仍有相当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因责任赔偿问题的后顾之忧不能做到自觉撤离现场,在事故现场纠缠、争吵,严重影响了交通畅通。“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置工作,把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让值勤交警有更多的精力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行车安全状况得到好转,形成良性循环;保险公司直接参与交通事故的处理,改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 OjJKloy'  
OjJKloy'  
??与以往的快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办法最大的不同是,新“办法”规定,物损2000元以下的事故,无需报警。即事故双方的损失各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只要“车能动,人能开”快速撤离现场后,由当事人自己确定过错责任,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不需值勤民警处理。 OjJKloy'  
OjJKloy'  
??单车损失超过2000元、合计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只要“车能动,人能开”,同样应该快速撤离现场,由执勤民警按简易程序处理,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再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 OjJKloy'  
OjJKloy'  
??本“办法”仅适用于机动车持本市16家保险公司签发的强制保险凭证,也就是说,事故双方只要有一方持外省市保险公司签发的强制保险凭证即不适用本“办法”。但只要发生轻微物损事故后,“车能动,人能开”,也应该立即撤离现场,再报警等候处理。
缘分……………………………………………
坐骑:浙F5X218  菲亚特-西耶娜
QQ:490394160
离线西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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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5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6-10-27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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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丁君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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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6-10-27
法规真多,新条目一直出来,学习中。
丁君彦BG4CHB
“爱国、进步、团结、奉献”
爱国必从敬乡始,君子不志其之本;
南社是她的灵魂、天文学家高平子、诺贝尔物理学奖高锟是她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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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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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2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10-27
那如果两辆车有大致吻合的伤痕,不就能互相配合一下,去拿保险了?? OjJKloy'  
OjJKloy'  
OjJKloy'  
看来以后有必要组织一下“团撞”。
在生活面前,我们还都是孩子。
离线BG4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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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3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10-28
引用第3楼yohoo2006-10-27 14:35发表的: OjJKloy'  
那如果两辆车有大致吻合的伤痕,不就能互相配合一下,去拿保险了??
看来以后有必要组织一下“团撞”。 [表情] [表情]
OjJKloy'  
好极!我和你配合好伐?哈哈!
离线贵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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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10-28
没那么简单的 OjJKloy'  
羊毛还是从羊身上拔的
离线浪漫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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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10-29
點燃最後一支煙
离线紫眼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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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6-10-30
引用第3楼yohoo2006-10-27 14:35发表的: E.Q} \E  
那如果两辆车有大致吻合的伤痕,不就能互相配合一下,去拿保险了??
看来以后有必要组织一下“团撞”。 [表情] [表情]
E.Q} \E  
哈哈.........
简单地快乐,简单地思考,精彩地生活!
离线ki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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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6-11-02
引用第3楼yohoo2006-10-27 14:35发表的: E.Q} \E  
那如果两辆车有大致吻合的伤痕,不就能互相配合一下,去拿保险了??
看来以后有必要组织一下“团撞”。 [表情] [表情]
E.Q} \E  
这个杀手不太冷
呼号:BG4DHG
QQ:5143998(常不在线)
MSN:killerjs@hotmail.com(不常在线)
离线红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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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6-11-03
还是要尊守交通。尽量不要让此事发生。
我是红颜知己.公司在石化卫清西路1031号.金路汽车销售公司.如朋友要咨询请打:67960225. 27651775.我将竭诚为你服务.
离线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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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6-11-03
我车正好想补漆,谁来撞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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