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5159
UID:4845
UID:3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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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3楼网路人于2008-04-25 11:20发表的 : _|{pO7x]oG 走散了可以电话联系,我们不提倡非法使用无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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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yelingmei于2008-04-25 11:23发表的 : 对讲机难道是非法的???你们电话我一个不晓得,怎末联系嘎![表情] [表情]
引用第6楼网路人于2008-04-25 12:02发表的 :对我们来说,使用无线电台必须持有中国业余无线电会员证、无线电执照、电台操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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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0楼梦潮儿于2008-04-25 12:35发表的 : _|{pO7x]oG 看来LZ功课做的不仔细!罚送每人一个萝卜丝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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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9楼江南于2008-04-25 12:20发表的 : >&<<8Ln 请看公告栏~ >&<<8Ln 车友会论坛是开放式的,涉及面广~ >&<<8Ln 请各位同学理解其中的含义~~
引用第10楼梦潮儿于2008-04-25 12:35发表的 : >&<<8Ln 看来LZ功课做的不仔细!罚送每人一个萝卜丝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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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yelingmei于2008-04-25 11:23发表的 :你们电话我一个不晓得,怎末联系嘎![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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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6楼yohoo于2008-04-25 22:55发表的 :要联系可以大声呼叫,我们不提倡非法使用电话。
引用第17楼BG4CNA于2008-04-26 19:23发表的 :必要时可以使用信号弹或者点燃狼烟,我们不提倡非法呼叫。
引用第18楼梦潮儿于2008-04-26 20:02发表的 :必要时使用心有灵犀大法呼救,我们不提倡乱放烟雾污染环境!呵呵!